明年1月1日起晚婚晚育假拟取消,23天

昨天(21日),审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中,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而晚婚晚育假拟被取消……本修正案自年1月1日(下周五)起施行。也就是说,“晚婚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带着时代特色的词汇将逐步淡出。

一本独生子女证上写着“为革命终身只生一个孩子光荣”(南都记者孙俊彬摄)

 草案有哪些修改?

带你看一看

晚婚假、晚育假或将取消

明年1月1日起,晚婚晚育夫妻或将不再有晚婚假、晚育假。此前,晚婚有10-30天不等假期,明年起婚假或只有3天!修正案将于年1月1日起施行。

也就是说

在年12月31日前领证的

还有机会享受23天假期

没登记的小伙伴们

抓!紧!时!间!啊!

这让还是单身的汪们情何以堪啊!

  如果你错过这最后的几天时间

你即将失去多少天假期

看下面这张表你就一目了然了!

  ▲草案通过前晚婚晚育享受到的假期福利。注:西藏自治区信息缺失。

提倡生二孩

现行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于年正式实施,其中第18条规定,“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这条规定与全面二孩政策内容相悖。

草案将第十八条修改为:“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夫妻可自主选择避孕节育措施

草案中删除夫妻应当接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指导等带有强制服务色彩的内容,规定夫妻自主选择避孕节育措施。

停止发放独生子女证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草案中,奖励与保障的条款也进行了修订。

按照现行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区、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草案删除了对晚婚晚育夫妻、独生子女父母进行奖励的规定。这意味着,今后对自愿生育一个孩子的夫妻,将不再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等相关奖励优待政策。

同时,草案明确按照老人老办法:

以前的独生子女福利继续享受计生法修正案拟于年1月1日起实施,修正案实施前,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已经获得《独生子女光荣证》的夫妻,按规定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可以按照规定获得扶助。

禁止买卖精子卵子受精卵和胚胎禁止代孕

代孕是指将患者夫妇的受精胚胎,植入另一个女性的子宫,由该女子替他们完成“十月怀胎一朝分娩”的过程,俗称“借腹生子”。代孕改变了传统生育方式,对传统的生育观和法度都提出了挑战。

“代孕”技术的实施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涉及社会、道德、法律等一系列问题,与现行的法律、法规、伦理和社会道德相违背。

文/综合:法制晚报、人民日报

图/南方都市报、百度图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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