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葩现象医务人员被打流产治安处罚了事,

——谭梅/文

阅读提示:无意中发现一个奇葩事,同样是被打流产,如果被打者是医务人员,对方被拘留10天罚款了事;如果是非医务人员,很可能被判刑一年,外加不小的赔偿。

大过年呢,本来想歇歇,看了医师报推的一篇文章,左看右看都感觉别扭。这篇文章的题目是:怀孕医生被打,一定要申请民事诉讼。一是因为牵涉孕妇,这个群体比较特殊,大的说人类的延续,小的说家庭的延续,我们老家,两家吵架,如果孕妇出场,对方基本躲着走,谁敢把人家媳妇打流产,这是造孽,人家的婆婆一定和你没完,这会成为世仇。二来,为什么不申请?

大概经过:年12月19日凌晨4点多,医院消化内科,某患者出现心脏骤停,患者家属因情绪激动,一边哭闹,一边对实施抢救的怀孕七个月的范医生腰腹部进行捶打,造成范医生胎盘早剥。

处罚结果:20日凌晨,湘潭市公安局雨湖分局发布消息,对殴打范医生的违法人员高某依法作出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元的处罚决定。

这篇文章借律师之口说,“虽然公安机关对加害人做出了行政处罚决定,但并不妨碍范医生及其家属对加害人提起民事诉讼,通过主张民事损害赔偿责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我承认我不是律师,但是从这篇文章传递出来的信息看,刑事部分已经结束,家人可以追讨民事部分,也就是所谓的经济赔偿。

先不说经济赔偿,说说这个行政处罚,仅仅被行政拘留10日。行政拘留最重的是15日,也就是说,这次不是最重的。一般的理解是,行政拘留一般没案底,也就是限制几天自由就结束了;第二我专门搜索了一下孕妇被打流产的报道,社会上的,作一下对比。

年12月1日,法制晚报:女子吵架一脚踹孕妇肚子致流产被判1年3个月。

年2月1日,法制日报:打劝架孕妇流产,被判刑10个月

年9月19日,中国新闻网:把孕妇吓流产,没直接伤人,仍被判刑2个月。

这是另一个关于孕妇被打流产的律师说法:注意,尚不构成杀人罪。

我在百度输入关键词:医师,护士,孕妇,被打流产,看到的都是行政拘留。而且如医师报这篇,竟然基本都是十天,也不是加重的15天。

怀孕的护士、医师有婆婆吗?有老公吗?你可以设想一下,一个村里,或者一个小区里,一方把另一方打流产,会是什么结果!这些被打流产的医生或者护士,都是在工作中,也很难是自己主动出手,这种情况下,为什么反而处罚更轻?

不是放弃不放弃民事赔偿的事,而是刑事处罚问题的事。我不想挑起医患矛盾,我只是觉得这种主导思想有问题。

回到开头,19日被打,20日出处罚结果,只剩民事部分了,伤情鉴定结果能出来吗?怎么就只剩下民事部分了?

《人体轻伤鉴定标准》第四十二条:损伤致孕妇难免流产。

《人体重伤鉴定标准第七十八条》第七十八条:孕妇损伤引起早产、死胎、胎盘早期剥离、流产并发失血性休克或者严重感染。

无论是轻伤还是重视,刑罚起点绝对不是行政拘留结束那么简单。一个朋友打人一耳光,轻伤,要么和解,要么判刑,一年,结果赔了8万元人民币才算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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