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形美容“十不做”原则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美容整形手术的普及,要求做美容手术的人越来越多了。但是,据统计,在所有美容外科求术者中,至少有60%的人存在心理误区。为此,国际著名整形美容外科专家芮斯根据多年的临床实践,提出十不做原则,即有如下情况之一者,暂不做或慎重实施美容整形手术。

一、以明星照片为标准要求做成与图片中人物一样的形态,过于苛求的美容整形手术者。

二、求术者衣冠不整,仪表不佳,这表明求术者没有美的基本素养,不可能通过美容手术来达到美的目的。

三、手术不是出于本人需要,而是由于别人的劝说,这说明个人思想准备不充分,应劝其考虑清楚后再行手术。

四、因为情绪上的原因,或生活中受到挫折而突然决定做整形手术者。

五、有多次美容整形手术史,对先前的整形医生不满意者。

六、对同一问题反复追问,表现出对医师不信任者,医师最好暂不手术,待认识一致时再手术为好。

七、对医师满口伪善的夸奖和过高的奉承者或是挑剔者,对轻微的瘢痕都显出极端苛求的求术者,事实证明这类人都是术后极麻烦的人。

八、把解决生活中的困难寄托于美容整形手术者。

九、拒绝术前照像者最好不予手术。

十、对有精神病史者也应慎重对待。

总之,美容整形外科是一门严肃的科学,求术者 和整形医师都要认真慎重的对待。在术前应互相取得一致意见,求术者有充分的心理准备,对手术医师要十分信赖,理智地看待手术效果,整形医师也应有足够的信心。这样,才能使医患双方对手术结果有一个正确客观的认识,防止不必要的纠纷发生。

参考资料:

http:// /shoushu/19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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