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广西实践丨坚持人民至上

  近年来,柳州市人大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理解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过程人民民主重要论述的深刻内涵、精神实质和原则要求,在立法全过程各环节广泛听取吸纳各方面意见,绘就了柳州地方立法的民主底色,夯实了柳州经济社会发展的法治基石。

坚持党的领导是最鲜明政治本色

  漫漫六年立法路,柳州市人大始终坚持党对地方立法工作的领导,紧跟市委改革决策的步伐,紧贴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的呼声期盼,使制定出来的地方性法规充分体现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

立法调研组深入银山街道航星社区开展法律宣传、征求立法意见,实现开门立法

  在研究编制五年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时报请市委审批,以全局性和前瞻性的眼界来规划未来五年的立法任务。涉及立法的重大问题形成专题报告报请市委研究决定,如针对《柳州市柳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中的焦点问题“是否全面禁止采砂”专题向市委汇报并提请市委决策,市委作出“柳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范围内禁止经营性河道采砂活动”重要决定,指明了严格保护生态环境的立法方向。

坚持人民至上依靠人民立良法

  ——立什么法,人民群众说了算。人民群众期待生态宜居的良好环境,我们就积极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法治体系建设,先后出台《柳州市莲花山保护条例》《柳州市城市绿化条例》《柳州市柳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为“山清水秀地干净”的美丽龙城筑起法治屏障。人民群众期望留住柳州的“根”与“魂”,我们就在历史文化立法上下功夫,先后出台《柳州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柳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既守护柳州人的美丽乡愁,又推动文明传承和文化延续。人民群众期望更多利民惠民的“法治大礼包”,《柳州市餐厨垃圾管理规定》应运而生,对餐厨垃圾“全链条”监管,促进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保护人民群众“舌尖”上安全和维护良好生态环境……

立法调研组深入到基层开展调研座谈

  ——怎样立法,人民群众来参与。柳州市人大敞开立法大门,建好桥铺平路,让人民群众的立法好声音如潮水般涌进。制定柳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时,仅前期调研工作就持续开展了近两年,常委会领导多次带队行遍市辖公里河段,倾听沿岸基层群众的声音,尤其是针对河道采砂、网箱养鱼等涉及民生事项,反复开展座谈论证收集意见。

依托柳州晚报“走进社区阳光行动”,深入锦秀街道锦江社区开展法律宣传、征求立法意见活动

  在传统模式的基础上,我们积极探索和尝试“互联网+立法”模式、“自媒体+立法”模式,运用民主恳谈会、民意直通车、网络议事厅、人大代表工作站和政协委员联络站等,将人民群众所思所想所盼体现在法律的制度设计中。

  此外,我们继续发挥本市立法研究中心、立法咨询服务基地、基层立法联系点和立法专家顾问库“外脑”的作用,并加强与高校、律所的立法联系和立法合作。其中,持续做好三江侗族自治县全国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的指导服务工作,一年多来,这辆广西唯一的“国字号”立法直通车上的侗乡群众通过“多耶”普法、鼓楼议事、款坪“讲款”等多种形式,完成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立法征求意见任务,成为我市立法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和成功典范。

指导三江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筹备建立桂湘黔三省(区)六县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区域协同机制,图为启动仪式暨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

  六年以来,柳州市人大与人民群众互动沟通越来越便捷高效,人民群众依法有序参与立法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日益提高,9件沉甸甸的立法修法成果、16项立法制度机制成果均在开门立法、民主立法中孕育而生。

坚持人大代表在地方立法中的主体地位

  人大代表通过参加大会审议与表决,直接参与行使地方立法权。为保障代表充分了解和高质量审议法规案,在大会举行前的一个月我们将法规草案发给代表,并组织代表集体研读讨论。年《柳州市立法条例》获通过,年《柳州市柳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获通过,《柳州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计划于年出炉……这些都是人大代表代表人民直接参与行使地方立法权的实践。

  统筹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与立法规划计划编制,把人大代表议案建议作为立法规划计划的重要来源。在编制专项立法计划时,我们综合考虑代表意见和各方面意见,先后将莲花山地区保护、柳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公园广场管理等代表联名提出的法规案列入立法工作计划并制定出台地方性法规,将立法条件尚不成熟的部分代表议案建议列入立法研究备选项目。

柳州市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柳州市餐厨垃圾管理规定》

  密切常委会同人大代表的联系,推动代表深度参与常委会立法工作。出台《柳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邀请市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密切市人大常委会与市人大代表的联系,让代表更好地知情知政,充分发挥代表在闭会期间的作用;出台《柳州市人大代表参与地方立法工作办法》,为探索人大代表参与地方性法规的调研、起草、修改、论证、审议等立法全过程提供制度保障。

  发挥人大代表在法规案起草、论证、调研等各环节的作用,充分听取和吸收代表意见。在制定柳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时,我们多次组织驻柳全国人大代表、自治区和柳州市人大代表对柳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情况开展专题调研、集中视察,收集意见建议。据不完全统计,各级代表参加该条例相关活动多达多人次,收集各类意见建议多条,采纳意见建议80多条。

 作者:梁洪亮

 编校:谢欣哲 王浚宇

 主审:孙 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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