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船少年法治学堂让检察官小姐姐为你的

时值快乐的暑假,小记者们比平时拥有了更多属于自己的娱乐时光。但其实在日常生活中,还是有很多属于未成年人的禁区,在安排假期生活的时候,我们要分清哪些事情可以做,哪些不可以。由嘉兴市检察院以及南湖晚报共同主办的红船少年法治学堂,本期精选了一些孩子们可能会在暑假遇到的场景,以“小剧场”的形式,让检察官小姐姐来为小记者们“把关”,用法律保护少年的你。

未成年人开生日派对可以去KTV吗?

小记者元元在暑假接到同学的生日邀请,听起来非常时髦有趣,除了有大餐还能去KTV欢唱呢,但是我们真的能去吗?

同学:哈喽,元元,这周末是我十周岁生日,我妈妈说要为我举办一个热闹的生日派对,我已经邀请了好多同学了,你有空来参加吗?

元元:太棒啦,我一定来!派对在哪开呢?

同学:到时我们先去酒店吃饭,吃完饭后,我妈妈还给我们在酒店的KTV里预定了一个超大的包厢,到时我们可以尽情欢唱一下午哦!

元元:是去KTV吗?

同学:对呀!

小记者们,元元可以去KTV参加生日派对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经营者,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所以KTV你们是不能去的,会被禁止入内的!

未成年人可以开直播账号吗?

现在短视频流行,不少小记者的家长平时在家里喜欢刷手机,潜移默化中也给孩子留下了“网红”很流行的概念。但是,小小年纪的你离“出道”还远着呢。

同学:你有没有抖音账号?我上次在上面刷到我们隔壁班同学美美的视频了,她好像注册了直播账号,发了好多有趣的视频,网上好多人都喜欢她,给她点赞、送她礼物呢!

青青:是吗?她太牛了,我回家也要去注册抖音账号,我也要当网络主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网络直播服务提供者不得为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网络直播发布者账号注册服务,年龄不到,是不能注册的。而且等们你满16周岁时也是需要得到爸爸妈妈的同意才能注册哦,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七十六条还规定,网络直播服务提供者为年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网络直播发布者账号注册服务时,应当对其身份信息进行认证,并征得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同意。所以大家还是要安心好好学习,离成为网络明星还有漫漫长路呢!

喝一杯没关系?

小记者们在平时是不是也会在家庭聚餐的时候,偶尔被大人“开玩笑”说,要不要喝一杯酒。如果下次你再遇到这样的情况,要坚决地拒绝哦。

爸爸:来,乐乐,你快14岁了,也是小男子汉了,今天爸爸生日,来陪爸爸喝一杯,男人嘛长大了总是要会的,可以提前练习酒量了……现在放暑假,明天不用上学,喝一杯没关系的。

乐乐:爸爸,最近我们学校里在学《未成年人保护法》,里面有明确规定的,我还不能喝酒。

乐乐说得对!《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七条规定了“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放任、唆使未成年人吸烟、饮酒、赌博、流浪乞讨或者欺凌他人。”乐乐爸爸可还真没孩子懂事呢,烟酒毕竟不是好东西,乐乐长大了也尽量不要碰哦。

自给自足,打工赚钱?

好多小朋友内心总觉得自己已经是个“大孩子”了,按捺不住想要自由飞翔的心,想过一过大人的生活。暑期来临,14岁的强强满怀期待的策划起了打工赚钱的计划。

小强:明明,我们家楼下的网吧在招暑期工哎,每个小时能赚50块。

明明:好啊,正好赚点零花钱,我们一起去吧。

小记者们,网吧老板可以招用小强和明明到网吧打工吗?答案一定是不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一条规定,营业性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不但不能招用,小记者们,以上场所是不允许未成年人进入的,平时也不可以去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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